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 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 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 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 骄,不务德而务远 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 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 服,恐乱起,子 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 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 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 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 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 子将何如? 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 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 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 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 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 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 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 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 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