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 陈文公少 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 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 异母。及桓 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 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 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 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 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 ,是为庄公。故陈 完不得立,为陈大 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 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