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有扈氏不服,启伐之 ,大战於甘。将战,作甘誓,乃召六卿申之。启 曰:“嗟!六事之人,予誓告女:有扈氏威 侮五行,怠弃三 正,天用剿绝其命。今予 维共行天之罚。左不攻于左,右不攻 于右,女不共命。御非其马 之政,女不共命。用 命,赏于祖;不用命,僇于社,予则 帑僇女。”遂 灭有扈氏。天 下咸朝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