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 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 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 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 上”。及系, 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 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 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 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 诏,罪当弃市。 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 属。魏其良久 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 魏其复食 ,治病,议 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