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 夫秦之商君,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 种,其卒然亦 可原与? 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 ,复谬曰:“何为不 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 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 不顾私;设 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 ,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, 卒为秦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, 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 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,悉 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 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 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 ,忠之节也。是 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 而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 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 所恨。何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