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 竖刀等为 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 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 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 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 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 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 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 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 劳臣,而怀女德 ,窃为子羞之。 且不求,何时得 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 ,载以行。行 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 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 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 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 ”乃止,遂行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