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 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 厉公兄鲍立, 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 ,蔡人为他杀桓公 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 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 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 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 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 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 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