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 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 公病,行後,未至,逢 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 还归。病甚,乃 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 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 乱起,子能立之乎? ”荀息曰:“能 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 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 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 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 或曰不如立奚齐 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 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 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 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 乎!不负其 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 ,卜曰“齿牙 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 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