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 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 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 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 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 嬴,以淮 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 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 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 所与淮南谋反者 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 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 王计谋反,恐 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 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 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 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 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 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