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景公元年,初,崔杼 生子成及彊,其 母死,取东郭女,生明。东郭女使其前夫子无咎与其弟偃相 崔氏。成有罪,二相急治之,立明为太子。成请老於崔,崔杼 许之,二相弗听,曰:“崔,宗邑,不可。”成、彊怒,告庆 封。庆封与崔杼有郤,欲其 败也。成、彊杀无咎、偃於崔杼家,家皆奔亡。崔杼 怒,无人 ,使一宦者 御,见庆封。庆 封曰:“请为子诛 之。”使崔杼仇卢蒲嫳 攻崔氏,杀成、彊,尽灭崔 氏,崔杼妇 自杀。崔杼毋归 ,亦自杀。庆封为相国,专权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