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昭王三十二年,穰侯为相国,将兵攻魏,走芒卯,入 北宅,遂围大梁。梁大夫须 贾说穰侯曰: “臣闻魏之长吏谓魏王曰 :‘昔梁惠王伐赵,战胜三 梁,拔邯郸;赵 氏不割,而邯郸复归。齐人攻卫,拔故国,杀子良;卫人不 割,而故地复反。卫、赵之所 以国全兵劲而地不并 於诸侯者,以其能忍难而重出地也 。宋、中山数伐割 地,而国随以亡。臣以为卫 、赵可法 ,而宋、中山可为戒也。秦,贪戾之国也,而毋亲。蚕食魏氏, 又尽晋国,战胜暴子,割八县,地未 毕入,兵复出矣。夫秦何厌之有哉!今又走芒卯,入北宅,此非敢攻梁也,且劫王以 求多割地。王必勿 听也。今王背楚、赵而讲秦 ,楚、赵怒而去王,与 王争事秦,秦必受之。秦挟楚 、赵之兵以复攻梁,则 国求无亡不可得也。原王 之必无讲也。王 若欲讲,少割而有质;不然,必见欺。’此臣 之所闻於魏也,原君之以是虑事也 。周书曰‘惟命不于常’,此言 幸之不可数也。夫战 胜暴子,割八 县,此非兵力之精也,又非计之工也,天幸为多 矣。今又走芒 卯,入北宅,以攻大 梁,是以天幸自为常也。智者不然 。臣闻魏氏悉其百县胜甲 以上戍大梁,臣 以为不下三十万。以三十万之 众守梁七仞之城,臣以为汤、武复生,不 易攻也。夫轻背楚、赵之兵,陵七仞之城,战三十万之众,而志 必举之,臣以为自天地始分以至于今,未尝有者也。攻而不拔,秦兵必罢,陶邑必亡,则前功必弃矣。今魏氏方疑 ,可以少割收也。原君逮楚、赵之兵未至於梁,亟以少割收魏。魏方疑而得以少割为利,必欲之,则君得所欲矣。楚、赵怒於魏之先己也,必争事秦,从 以此散,而君後择焉。且君之得地岂必以兵哉!割晋国, 秦兵不攻,而魏必效绛安邑。又为陶开两道 ,几尽故宋,卫必效单父。秦 兵可全,而 君制之,何索而不得,何为而不成!原君 熟虑之而无行危。”穰侯曰:“善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