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 。爽闻,即 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 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 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 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 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 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 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 孝家。吏劾孝首 匿喜。孝以为陈 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 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 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 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 :“勿捕。 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 ,王具以情实 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 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 请遣宗正、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