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汉连兵三岁 ,诛羌,灭南越 ,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,且以其故俗治,毋赋税。南阳 、汉中以往郡,各 以地比给初郡吏卒奉食币物,传车马被具。而初 郡时时小反,杀吏,汉 发南方吏卒往诛之,间岁万馀人,费皆仰给 大农。大农以 均输调盐铁助赋,故能赡之 。然兵所过县,为以訾给毋乏而已,不敢言擅赋法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