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 礼乐,乃悉 草具其事仪法, 色尚黄,数用 五,为官名,悉 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 也。诸律令所 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 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 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 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 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