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 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 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 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 可,堪舆家曰不可 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 家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, 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 讼不决,以 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, 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 五行者也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