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 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 之会。曰 :“昔周邑我先 秦嬴於此,後卒 获为诸侯。”乃 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 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 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 之,地至岐,岐 以东献之 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 十年,法初 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 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 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 竫为太子, 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 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