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 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 易服色,法制度, 定官名,兴礼乐,乃 悉草具其事仪法, 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 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 初即位,谦让未 遑也。诸律 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 生发之。 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 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 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 擅权,纷乱 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 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 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