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 太子师, 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 妾生留,少妾生 胜。留有宠哀公, 哀公属之其弟司徒 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 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 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 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 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 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 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 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