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 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 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 使治主父偃及治淮 南反狱, 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 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 盐,事大 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 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 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 独宣以小致 大,能因力行之,难 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 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 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 吏诋罪,以为 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 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