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:语有之 ,“以权 利合者,权利尽而交 疏”,甫瑕是也。甫瑕虽以劫杀郑 子内厉公,厉公终背而 杀之,此与晋之里克何异?守节 如荀息,身死 而不能存奚齐。变所从来 ,亦多故矣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