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 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 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 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 丞。使治主 父偃及治淮南反狱 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 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 数废数起,为御史 及中丞者 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 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 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 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 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 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 ,自杀。 而杜周任用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