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周为廷尉,诏狱亦益多矣 。二千石系者新故相因,不减百馀人。郡吏大府举之廷尉, 一岁至千馀章 。章大者连逮证案数百,小者数十人; 远者数千,近者数百里。 会狱,吏因责如章告劾, 不服,以笞掠定之。於是闻有逮皆亡匿。狱久者至更数赦十有 馀岁而相告言,大抵尽诋 以不道以上。廷尉及中 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 ,吏所增加十万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