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 用剑,自以为人莫及,闻郎中雷被 巧,乃召与戏。被一再辞让,误中太子。太子 怒,被恐。此时有欲从军者辄诣京师,被即原 奋击匈奴。太子迁数恶被於 王,王使郎中令斥免, 欲以禁後,被遂亡至长安, 上书自明。诏下其 事廷尉、河南。河南治,逮淮南太子, 王、王后计欲无遣太子,遂发兵反,计犹豫 ,十馀日未定。会有诏 ,即讯太子。当是时,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逮不遣 ,劾不敬。王以请相,相弗听。王使人上书告相,事下廷尉治。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伺汉公卿,公卿 请逮捕治王。王恐事发,太子迁谋曰:“汉使即逮王,王令人衣卫士衣, 持戟居庭中,王旁有非是 ,则刺杀之,臣亦使人刺杀淮南中尉, 乃举兵,未晚。”是时 上不许公卿请,而遣汉中尉宏即讯验王。王闻汉使来,即 如太子谋计。汉 中尉至,王视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被事耳,王自度无何,不发。中尉还,以闻。公卿治者曰 :“淮南王 安拥阏奋击匈奴 者雷被等, 废格明诏,当弃市。 ”诏弗许。 公卿请废勿王,诏弗许。公卿请削 五县,诏削二县。使中尉宏赦淮南王罪,罚以削地。中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削地, 闻汉使来, 恐其捕之,乃与太子谋刺之如前计 。及中尉至,即贺王, 王以故不发 。其後自伤曰:“ 吾行仁义见削,甚耻之。”然淮南王削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使道从长安来,为妄妖言,言上无男,汉不治,即喜;即言汉廷治 ,有男,王怒,以为 妄言,非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