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 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 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 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 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 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 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 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 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