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 文公卒, 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 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 他杀桓公鲍 及太子免而立他, 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 蔡女。蔡女淫於蔡 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 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 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 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