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 书请废太 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 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 者奸,欲以败孝 。白嬴至长 安,未及上书,吏 捕嬴,以淮 南事系。王闻 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 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 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 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 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 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 ,闻律先自 告除其罪 ,又疑太子使 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 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 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 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 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 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 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