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 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 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 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 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 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 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 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 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 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 於荀息。荀 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 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 、晋辅之 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 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 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 息立悼子而葬献 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 玷,犹可磨也,斯言 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 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 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