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 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 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 。重耳至 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 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 不能去。” 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 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 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 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 重耳曰:“事不 成,我食舅 氏之肉。 ”咎犯曰:“事不 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