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 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 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 积无有,皆仰县官 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 买,居邑稽诸物, 及商以取利者, 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 非吏比者 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 车以一算 ;商贾人轺 车二算;船五 丈以上一算。匿 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 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 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 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