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 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 ,法制度,定官 名,兴礼乐 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 数用五,为官 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 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 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 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 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 乃短贾生曰:“ 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 专欲擅权,纷乱 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 之,不用其议 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