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既具,未布,恐民之不 信,已乃立三丈之木 於国都市南门,募民 有能徙置北门者予 十金。民怪之,莫敢徙。复曰“能 徙者予五 十金”。有一人徙之 ,辄予五十金,以明不欺。卒 下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