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 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 太子爽,立 孝为太子。爽 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 书,言孝作輣车 镞矢,与王御者奸 ,欲以败孝。白 嬴至长安, 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 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 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 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 沛郡求捕所 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 孝家。吏劾孝 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 告除其罪, 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 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 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 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 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 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