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 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 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 偃及治淮南 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 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 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 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 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 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 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 信,吏卒 格信时,射中上林 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 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 杜周任用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