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 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 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 侯弗平。 君弟毋会,毋 如晋何。” 献公亦病, 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 後,年少,诸大臣 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 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 :“何以为验? ”对曰:“使 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 。荀息为相,主 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 谓荀息曰:“三怨 将起,秦、晋辅 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 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 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 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 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 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 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 不可为也’,其荀 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