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 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 可原与?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 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 ,信赏罚以 致治;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友,夺魏 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 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, 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 也,使私不得害公, 谗不得蔽忠 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 行,行义不辟 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 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 ,主虽绝亡,尽能 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 。是故君子以 义死难,视死如归; 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 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 。何为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