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 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 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 御史及中丞 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 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 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 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 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 实物,官吏令丞 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 郡中为小治辨 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 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 坐怨成信,信 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 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 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