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 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 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 人持其尸 出弃之,过 朝。赵盾、随会 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 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 之,使鉏麑 刺赵盾。盾闺门开 ,居处节,鉏麑退 ,叹曰:“杀忠臣, 弃君命, 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 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