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 而郡守、都尉、诸侯 二千石欲 为治者,其治 大抵尽放 温舒,而吏民益轻犯 法,盗贼滋起。南阳有梅免、白政,楚有殷中、杜少,齐有徐勃,燕赵之间有 坚卢、范生之属。大群至数千人,擅自号,攻城邑,取库兵,释死罪,缚辱郡 太守、都尉,杀二千石,为檄告县趣具食;小群以百数,掠卤乡里者 ,不可胜数 也。於是 天子始使御史中丞、丞相长史督之。犹弗 能禁也,乃 使光禄大 夫范昆、诸辅都尉及故九卿张德等衣绣衣,持节,虎符发兵以 兴击,斩首大部或至万馀级,及以法诛 通饮食,坐连诸郡,甚者数千人。数岁,乃颇得其渠率。 散卒失亡,复聚党阻山川者,往往而群居 ,无可柰何。於是作“沈命法”,曰 群盗起不发 觉,发觉而捕 弗满品者,二 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。其後小吏畏诛,虽有 盗不敢发,恐不能得,坐课累府, 府亦使其不言。故盗贼浸多,上下相为 匿,以文辞避法焉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