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 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 家问之,某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 ,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 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 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 死忌,以 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五行者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