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 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 河东守府。卫将 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 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 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 事大小皆关其 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 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 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 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 之,难以为经 。中废。为右扶 风,坐怨 成信,信 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 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 逆,当族, 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