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赵燕后胡服,王令让之曰:“ 事主之行,竭意尽力,微谏而不哗,应对而不怨,不逆上以自伐,不立私以为名。子 道顺而不拂,臣行让而不争。子用 私道者家必乱,臣用私义者国必危。反亲以为行,慈父不子;逆主 以自成,惠主不臣也。 寡人胡服,子独弗服,逆主罪莫大焉。以从政为累,以逆主为好,行私莫大 焉。故寡人恐亲犯 刑戮之罪,以明有司之 法。”赵燕再拜稽首 曰:“前吏命胡服,施 及贱臣,臣 以失令过期,更不用侵辱 教,王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