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既具,未布,恐民之不 信,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国都市南 门,募民有能徙 置北门者予十金。民怪之,莫敢徙。复曰“能徙 者予五十金”。有一人徙之,辄予五十金,以 明不欺。卒下令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