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 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 ,少姬生偃。 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 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 弟司徒招。 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 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 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 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 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 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 使弃疾为陈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