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 而郡守、都尉、诸侯二千 石欲为治者, 其治大抵尽放温舒,而吏民益轻犯法,盗贼滋起。南 阳有梅免、白政,楚有殷中、杜 少,齐有徐勃,燕赵之间 有坚卢、范生之属。 大群至数千人,擅自号,攻城邑,取库兵, 释死罪,缚辱郡太守、都尉,杀二千 石,为檄告 县趣具食;小群以百数,掠卤乡里者,不可胜数也。於是天子始使 御史中丞、丞相长史督之。犹弗能禁也,乃使光禄大夫范昆、诸辅都尉及故九卿张德等衣绣衣,持 节,虎符发兵以兴击,斩首 大部或至万馀级,及以法诛通饮食,坐连诸郡,甚者数千人。数岁, 乃颇得其渠率。散卒失 亡,复聚党 阻山川者,往往 而群居,无可柰何。於是作“沈命法”,曰群盗起不发觉 ,发觉而捕弗满品者,二千石以下至小吏 主者皆死。其後小吏畏诛, 虽有盗不 敢发,恐不能得,坐 课累府,府亦使其不言。故盗贼浸多,上下相为匿,以文辞避法焉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