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 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 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 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 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 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 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 奚齐於荀 息。荀息为 相,主国政 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 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 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 辅之,子将何如 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 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 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 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 子于朝, 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 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 不可为也’, 其荀息之谓乎! 不负其言。”初, 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 “齿牙为祸 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