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 正朔,易服色,法 制度,定官名,兴 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 文帝初即位, 谦让未遑 也。诸律 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 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 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 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 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 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 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