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 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 颇被菑害 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 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 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 於南亩,商贾滋 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 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 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 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 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 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 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 以便农。敢犯 令,没入田僮。”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