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 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 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 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 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 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 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 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 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 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