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 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 法制度,定官名,兴 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 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 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 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 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 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 曰:“雒阳之人,年 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 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 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