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 ,衡山王使人上书 请废太子爽, 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 王御者奸,欲 以败孝。 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 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 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 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 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 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 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 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 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 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 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 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