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 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 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 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 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小 凶,天人家曰小吉 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 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五... 更多 >>